问题 | 出租房源描述怎么写 |
释义 | 法律分析: 首先,房主应持有《房屋产权证》,只有房屋的所有权人才享有该房屋的收益权。如果是受房屋主人(房屋产权人)的委托代其出租房屋的,应具备房主的书面委托书。如果是转租,则应当事先征得房主的书面同意,否则,非房屋所有权人签订的合同即为无效,无法受到法律保护。其次,应当要求对方出具身份证件原件,并相互保留一份对方的身份证复印件,这样,如日后双方产生租赁纠纷,到法院诉讼时才可以提供对方的详细身份信息。再次,如果租赁房屋的目的是为了设立营业机构时作为办公或经营场所,应在租赁合同里进行明确约定,并办理房屋租赁登记手续。最后,房东和租户应进行房屋设备设施的清点交接并制做财物清单,同时也可对房屋的状况进行描述或拍照,制做成相关文件并列为合同的附件,避免租赁合同终止或中途解除时双方对财产的遗失或毁损等问题产生纠纷,或导致房东无理以此为借口扣留租户的押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百六十六条 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依据本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争议条款的含义。合同文本采用两种以上文字订立并约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对各文本使用的词句推定具有相同含义。各文本使用的词句不一致的,应当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性质、目的以及诚信原则等予以解释。 第四百六十七条 本法或者其他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合同,适用本编通则的规定,并可以参照适用本编或者其他法律最相类似合同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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