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非全日制档案如何处理
释义
    非全日制档案收到后如果没有密封找学校帮忙密封档案袋,档案没有密封任何单位是不接收的,非全日档案密封后,需要转递到档案存放单位或档案管理部门。
    常见的档案存放机构有人才市场、具有人事权的工作单位:
    1、如果自己在行政、国企、事业单位工作且为正式在编人员的,非全日档案一般可存放于单位,与自己的人事档案合并,让管理档案的工作人员帮忙合并档案。
    2、如果在私企工作或没有工作的人员,非全日制档案一般是存放于人才市场,可以自行联系人才市场确认存档的事情。
    非全日制档案存档还需注意一点是要与自己的统招学历的档案合并,是不能独立存档的。如果自己有统招学历的档案已经在人才中心存放,需要查询统招学历档案的存放机构,办理档案合并。
    3、如果所有学历的档案在自己手上,之前没有在人才市场存过档案,人才市场会被拒绝办理档案合并存档手续。因为档案长期放在自己手里会使档案成为死档案,任何单位都是不会接收死档。
    非全日制档案的作用有:
    1、非全日制档案指我们参加自考教育、成人教育或函授教育从而获取的学籍档案材料,是我们个人学籍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具备相应的功能和作用。
    2、非全日制档案在工作生活中职称评定或参加职业水平考试中,同样能够作为证明自己的学历和资历水平的重要材料。
    3、非全日制档案只有和之前的人事档案或学籍档案合并成一份完整的人事档案后,才能正常使用,发挥出正常作用。
    综上所述,非全日制档案需要及时上交不得拆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二十八条
    档案馆应当通过其网站或者其他方式定期公布开放档案的目录,不断完善利用规则,创新服务形式,强化服务功能,提高服务水平,积极为档案的利用创造条件,简化手续,提供便利。
    单位和个人持有合法证明,可以利用已经开放的档案。档案馆不按规定开放利用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向档案主管部门投诉,接到投诉的档案主管部门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告知投诉人。
    利用档案涉及知识产权、个人信息的,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第二十九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公民根据经济建设、国防建设、教学科研和其他工作的需要,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利用档案馆未开放的档案以及有关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保存的档案。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3 19:25: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