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残疾证可以享受什么待遇 |
释义 | 残疾证优惠有: 1.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2.享受搭乘公共交通工具的便利和优惠; 3.可以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地铁、渡船等公共交通工具; 4.享受当地政府对残疾人的其他照顾和扶助。 一、办了残疾证有什么待遇 1、国家具有残疾证的残疾人的补助有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 2、生活补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主要补助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生活支出。对象为:低保家庭内的残疾人;低保家庭外无固定收入的智力、肢体、精神、盲视力重度残疾人。 3、家庭人均收入在当地低保标准2倍以内的一户多残、依老养残特殊困难残疾人。有条件的地区可优先考虑三、四级智力、精神残疾人,逐步扩大到低收入残疾人及其他困难残疾人家庭(三四级补助不是每个地方都有,建议上自己本地的官网查询一下)。 4、护理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主要补助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长期照护支出,长期照护是指因残疾产生的特殊护理消费和照护服务支出持续6个月以上时间。 二、残疾人补贴标准 1、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低保家庭内的重度残疾人按照当地低保标准35%发放生活补贴;低保家庭内的非重度残疾人按照当地低保标准25%发放生活补贴,同时取消原低保内重度残疾人重残补贴金政策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中对残疾人的增发部分补贴。 2、低保家庭外的无固定收入智力、肢体、精神、盲视力重度残疾人按照当地低保标准100%发放生活补贴。 3、家庭人均收入在当地低保标准2倍以内一户多残、依老养残特殊困难残疾人按照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60%发放生活补贴,同时取消原低保外特殊困难残疾人生活救助金。 4、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城镇、农村分别按不低于120元/月·人、80元/月·人的标准发放。 5、有条件的县区可以按照残疾人的不同困难程度制定两项补贴的分档补贴标准,提高制度精准性,加大补贴力度。各地应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适时调整,逐年提高,逐步实现统一城乡补贴标准。 三、申请低保的程序是什么 1、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 2、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群众评议、信息核查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初审意见,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示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3、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批准,并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布;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批准,并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四、重残人可以单独立户申请低保了吗 重残人单独立户申请低保,是“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里的内容,纲要规定,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可以单独立户享受低保。 五、低保金是多少,是全国统一的吗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按照当地居民生活必需的费用确定、公布,并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情况适时调整。 六、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是指哪两项制度 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是指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 七、哪些残疾人可以享受“两项补贴”政策 1、属于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可以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2、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持续时间达6个月以上的重度残疾人可以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3、重度残疾人是指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程度为一级、二级的残疾人。 八、什么是特困人员救助 1、特困人员救助是国家为了救助那些完全失去生活来源和依靠的贫困人口而制定的救助制度,政策实施依据是根据民政部发布的《特困人员认定办法》。 2、对于我们残疾人来说,有很多都没有收入,没有自理能力,所以说特困人员的救助很大一部分就是救助残疾人的。符合条件的残友们可以试着申请一下,争取到更多的政策救助。 3、民政部发布的《特困人员认定办法》规定了三类人员,分别是“三无”城乡老人,“三无”残疾人,“三无”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 另外,以往的五保对象可以直接确定为特困人员。 九、什么是“三无” 1、三无指的是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抚养义务人或者其他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 2、无劳动能力。无劳动能力是指高于(低于)法定劳动年龄(男60岁,女55岁以上,16岁以下未成年人),或因残、因病及其他原因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3、无生活来源。具体来讲,无生活来源是指收入水平低于当地低保标准,并且财产符合当地特困人员规定。在核算收入的时候不包含城乡养老保险的基础养老金以及医疗保险等。 十、农村五保供养包括哪些内容 1、供给粮油、副食品和生活用燃料; 2、供给服装、被褥等生活用品和零用钱; 3、提供符合基本居住条件的住房; 4、提供疾病治疗,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给予照料; 5、办理丧葬事宜。 十一、减免规费 1、凡残疾人本人从事手工业、商业、服务业、修理业等,规模较小的,登记费、个协会费、管理费减半收取。规模较大(雇用帮手)的,管理费按核定标准90%收取,个协会费适当收取。 2、经核实,确属家庭特别困难的残疾人从事经营活动的,各所报请局里同意后,可免收登记费、会费和管理费。 3、独资企业、合资企业中的残疾人就业人员达30%以上的,按福利企业对待,管理费按核定标准的70%收取。 4、残疾人领办独资企业、合资企业的,登记费减半收取。 5、凡残疾人本人从事图书、电子游戏、歌舞厅(卡拉ok)、台球、录相、影碟出租等经营,规模较小的,管理费免收。规模较大(雇用帮手)的,残疾就业人员达30%以上(含30%)的,管理费按核定标准50%收取。 十二、残疾人福利 残疾人福利是指国家和社会在保障残疾人基本物质生活需要的基础上,为残疾人在生活、工作、教育、医疗和康复等各方面所提供的设施、条件和服务。残疾人是平等的社会成员,但是由于残疾使他们成为社会的弱势群体,通过立法手段保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并给予尽可能多的福利和照顾,使他们能够在事实上成为社会的平等一员,全面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由于劳动和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物质文化成果,这是现代社会的普遍做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第四十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对生活确有困难的残疾人,通过多种渠道给予生活、教育、住房和其他社会救助。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后生活仍有特别困难的残疾人家庭,应当采取其他措施保障其基本生活。 各级人民政府对贫困残疾人的基本医疗、康复服务、必要的辅助器具的配置和更换,应当按照规定给予救助。 对生活不能自理的残疾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情况给予护理补贴。 第五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残疾人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便利和优惠。残疾人可以免费携带随身必备的辅助器具。 盲人持有效证件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地铁、渡船等公共交通工具。盲人读物邮件免费寄递。 国家鼓励和支持提供电信、广播电视服务的单位对盲人、听力残疾人、言语残疾人给予优惠。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逐步增加对残疾人的其他照顾和扶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 国家和社会保障残废军人的生活,抚恤烈士家属,优待军人家属。 国家和社会帮助安排盲、聋、哑和其他有残疾的公民的劳动、生活和教育。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