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持有假币总面额在四千元以上或者币量在四百张(枚)以上的,或者是二年内因持有、使用假币受过行政处罚,又持有、使用假币总面额在二千元以上或者币量在二百张(枚)以上的,构成持有、使用假币罪,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持有、使用假币罪量刑标准: 1、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 2、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持有使用假币罪,是指违反货币管理法规,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数额较大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二条,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