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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太原礼让行人全部地点?
释义
    律师解答:
    太原市作为山西省省会城市,为了提升城市道路交通秩序和提高行人安全意识,出台了礼让行人相关政策。根据太原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城市管理局的联合通知,自2015年4月1日起,在太原市道路上,所有机动车驾驶员都应在黄色实线处停车静候行人通过,礼让行人的范围覆盖了全市。涉及到实施细则的问题,通知指出,消防车辆、救护车、警车等特种车辆除外,导致交通阻塞或交通事故等特殊情况也可以不礼让行人。此外,该政策还规定,在人行横道、非机动车道与机动车道交汇处以及公共交通站点出入口前10米范围内,未设立黄色实线的,机动车驾驶员应减速慢行,让行人、非机动车先行通过。该政策的实施得到了市民的广泛认同和支持,不仅提高了行人的安全感,也提高了城市文明素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条 机动车在通过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或者交通标线控制的照明良好的人行横道时,应当避让正在通过该处人行横道的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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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8 0: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