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变更工作地点如何赔偿? |
释义 | 变更工作地点的,用人单位可以和劳动者协商,如果劳动者不同意的话,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以“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提供劳动条件”为由要求解除劳动关系,要求经济补偿金。,变更工作地点属于对劳动合同的重大变更,应当签署书面文件,如果双方没有签署书面文件,劳动者可以反悔。但是如果劳动者已经实际到变更后的工作地点办公,再以未签订书面协议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金,法院不予认可。,我国法律规章: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章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 规章支付赔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薪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薪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薪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薪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薪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薪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薪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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