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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使用还未得到授予的发明专利权如何做
释义
    法律分析:申请发明专利的,从申请公布到授予专利权,这一阶段是临时保护阶段,在此期间,虽然申请人不能对未经其许可实施其发明的人提起诉讼,要求禁止侵权,但仍可以要求其支付适当的使用费。对方拒绝付款的,申请人可以在取得专利权后行使提起诉讼的权利。因此,现阶段申请人只有有限的独占权。对方不停止侵权的,专利权人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在专利权授予后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二十二条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本法所称现有技术,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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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8 13:3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