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分公司名称变更流程及需材料是什么?
释义
    分公司变更名称流程如下:
    1、分公司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提交变更登记申请书、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等材料;
    3、公司登记机关依法审核,准予变更登记,换发《营业执照》。
    公司变更名称需要的资料如下:
    1、名称变更预核准通知书;
    2、变更登记申请书;
    3、经办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
    4、公司章程;
    5、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法律依据。
    分公司注册流程主要如下:
    1、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及企业名称核准申请书,到分公司注册登记所在区的工商局申请办理分公司企业名称核准;
    2、分公司经营范围中有特殊产品或服务的,需办理行业审批许可证;
    3、提交分公司注册登记申请材料,办理营业执照;
    4、进行分公司公章、财务章、负责人印章的刻章;
    5、如果是独立核算的分公司,除上述步骤外,还需凭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开设分公司营业帐户,并申请发票。
    综上所述,申请变更登记,应当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变更名称、经营范围的,应当提交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分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变更营业场所的,应当提交新的营业场所使用证明。变更负责人的,应当提交公司的任免文件以及其身份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
    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照本法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1 21:5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