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责底薪的工作离职后公司以没有业绩为由不发放工资怎么办 |
释义 | 离职后公司不发工资,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行政部门会责令支付工资。若仍不支付,应向劳动者赔偿50%至100%的金额。《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合同约定或国家规定支付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不支付加班费或解除合同未支付经济补偿的,将受到行政部门的处罚,并要求支付赔偿金。 法律分析 离职后公司不发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用人单位会被行政部门责令支付,若是仍然不支付的,应当向劳动者赔偿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金额。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拓展延伸 维权指南:离职后公司不发放工资如何维权? 离职后公司不发放工资,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进行维权。首先,收集相关证据,包括劳动合同、工资条、离职证明等,以证明您的雇佣关系和应得的工资。其次,与公司进行书面沟通,明确陈述您的诉求,并要求公司解释原因。如果公司仍然拒绝支付工资,您可以寻求劳动仲裁或提起劳动诉讼,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此外,您还可以咨询劳动保障部门或律师,获取专业的法律建议和支持。在维权过程中,保持冷静、坚定并合法地维护自己的权益,最终争取到应得的工资。记住,法律是保护您的利益的有力工具,坚持维权是合法合理的行为。 结语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离职后公司不发工资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要求支付工资。如果用人单位仍然不支付,劳动行政部门将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并要求支付额外赔偿金,赔偿金额为应付金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在维权过程中,劳动者可以收集相关证据,与公司进行书面沟通,并咨询劳动保障部门或律师获取专业法律建议和支持。坚持维权是合法合理的行为,最终争取到应得的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九条 【不出具解除、终止书面证明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五章 特别规定 第二节 劳务派遣 第六十五条 【劳务派遣中解除劳动合同】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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