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子女经常辱骂老人情节严重的,可以报案。家庭成员经常通过打骂、捆绑、冻饿、限制自由、侮辱人格、不治病或强迫过度劳动等方式,从身体和精神上摧毁迫害老人,情节恶劣。虐待罪属于自诉案件,需要当事人向派出所报案。当事人不能自行报案的,可以由别人报案。子女应当依法满足老人的经济需求和精神需求。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