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杀害虐待子女罪能追究孩子的赡养义务吗 |
释义 | 犯有杀害、遗弃、虐待子女罪的父母原则上不再享有子女赡养的权利。 但是如果子女不计前嫌自愿赡养伤害过自己的父母,法律则不予干涉。 一、父亲没管过女儿,女儿用赡养父亲吗 子女对父母履行赡养义务,赡养是指子女在物质上和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子女作为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儿子和女儿都有义务赡养父母。在司法实践中,存在3种可免除赡养义务的情形: 1、未婚或离异的成年子女无经济收入、丧失劳动力或不能独立生活的; 2、已婚的成年子女本身无经济收入,其家庭的收入不足以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的; 3、父母对子女有严重犯罪行为,比如犯有杀害子女、虐待子女严重的、遗弃子女的、或强奸女儿等行为的。 需要指出的是,无给付赡养费能力的成年子女虽然可以免除给付义务,但生活上的照料、精神上的慰藉义务不能免除。因此,即使父亲没有抚养,但是不具有上述三个情形的,子女依然要尽赡养义务。 二、子女有没有权利干涉父母的婚姻? 子女没有权利干涉父母的婚姻。婚姻自由是我国婚姻的首要原则,其基本含义是指每个公民在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德的前提下,有权依照自己的意愿自主地决定婚姻问题,任何人不得限制和干涉。哪怕是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也不得干涉父母的离婚、再婚及婚后生活。另外子女作为赡养人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婚姻关系变化而消除。 三、继母与生父离婚后是否还有义务抚养继子 继母与生父离婚后对非亲生子女不再具有抚养义务,但是自愿抚养的,法律也不禁止。 继父母与继子女的关系,其本身并没有血缘关系。再婚家庭中,继父母与对方的子女,在法律上并没有法定的抚养、赡养的义务。 但如果继父母一方,愿意抚养继子女的,且对其成长中付出了照料、教育、抚养义务的; 法律上认可双方构成了继父母与继子女的关系,只有在满足此条件下,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才等同于亲生父母与亲子女的关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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