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试用期过了,没有交转正申请算转正吗? |
释义 | 《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有义务为劳动者办理缴纳社会保险等3险一金。因此,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不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习惯性做法应该改变。 法律分析 《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而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办理缴纳社会保险等3险一金是法定义务。由此看来,试用期内不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这种实践中用人单位的习惯性做法应该改一改了。 拓展延伸 试用期结束后是否需要提交转正申请? 在大多数情况下,试用期结束后需要提交转正申请。试用期是用来评估员工是否适合公司的阶段,而转正申请则是表达员工希望成为正式员工的意愿。透过提交转正申请,员工可以向公司展示他们在试用期间的表现和能力,并表达对公司的承诺和长期发展的意愿。同时,转正申请也为公司提供了一个评估员工是否符合公司要求的机会。虽然不同公司的规定可能有所不同,但一般而言,提交转正申请是一种积极的行为,能够展示员工的专业素质和对工作的认真态度,有助于员工与公司建立更稳固的合作关系。因此,建议在试用期结束后,积极主动地提交转正申请,以展示自己的价值和意愿。 结语 试用期内不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习惯性做法应该改变。试用期是评估员工是否适合公司的阶段,而提交转正申请则是展示员工能力和对公司的承诺。积极主动提交转正申请有助于建立稳固的合作关系,展示自己的价值和意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八章 职业培训 第六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职业培训经费,根据本单位实际,有计划地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培训。 从事技术工种的劳动者,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一条 【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八章 职业培训 第六十九条 国家确定职业分类,对规定的职业制定职业技能标准,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由经备案的考核鉴定机构负责对劳动者实施职业技能考核鉴定。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