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安徽异地办理身份证 |
释义 | 法律分析:1、申请人提出异地办理申请。 申请人持居民户口簿或本人居住证、驾驶证、社保(查询办理)(查询办理)卡、学生证等带照片的有效证件之一,就近到公安户籍派出所(或户办大厅)提出异地办理申请。 2、采集申请人人像信息、指纹信息。 异地受理公安机关负责受理申请、审核是否符合办理条件。符合办理条件的,对申请人的身份信息进行确认无误后,现场采集申请人人像信息、指纹信息。打印《安徽省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确认表》,交申请人签字确认并收取证件工本费。 3、领取证件 申请人在异地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业务时,可根据本人意愿,选取两种取证方式: 一 是凭取证凭条到受理地户籍派出所(或户办大厅)领取居民身份证,并核验指纹信息。 二 是自愿选择邮政速递到户收取证件,收到证件后,本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就近到公安户籍派出所(或户办大厅)核验证件,逾期不核验的视为证件合格。 二、省内跨市异地身份证办理材料 1、申请人持居民户口簿或本人居住证、驾驶证、社保(查询办理)(查询办理)卡、学生证等带照片的有效证件之一即可。 2、安徽省户籍人口在安徽省行政区域内跨市的任何一个户籍派出所(户办大厅)都可以提出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换领、居民身份证损坏换领、居民身份证丢失补领业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七条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八条 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第十条 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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