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检方提供的证据是否必须经过检验?如果是,我有何权利?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检察机关提供的证据必须经过检验,但被告人和辩护人也有权要求重新鉴定。同时,被告人在法庭上也有质证权利,可以对检方提供的证据进行质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二条检察机关提供的证据,必须经过检验,未经检验的证据不得作为认定被告人罪行的根据。 第六十三条当事人对检察机关提供的证据有异议的,有权要求重新鉴定。 第一百零六条被告人和其辩护人有质证权。对检察机关提供的证据和其他人提供的有关案情的证据,被告人和其辩护人有权质证。对证人作的口供,被告人和其辩护人有权提出质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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