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宣告失踪的要求如下: 1、存在宣告公民失踪的法律事实。公民下落不明满2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其为失踪人; 2、由有利害关系人提出申请。与下落不明的公民有人身关系,或者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包括下落不明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其他与之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 3、申请采取书面形式提出。申请书应当载明失踪的事实、时间和申请人的请求,并附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有关机关,关于该公民下落不明的书面证明; 4、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对案件有管辖权。宣告失踪的案件,由被宣告失踪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的管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十条 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