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资本公积金具有的用途 |
释义 | 资本公积的用途主要是转增资本,即增加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转增资本可以改变企业投入资本结构,体现企业稳健、持续发展的潜力。 一、股权转让原值如何确认? 股权转让中的股权原值实际上就是股票的货币价值。 个人转让股权的原值依照以下方法确认: (一)以现金出资方式取得的股权,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与取得股权直接相关的合理税费之和确认股权原值; (二)以非货币性资产出资方式取得的股权,按照税务机关认可或核定的投资入股时非货币性资产价格与取得股权直接相关的合理税费之和确认股权原值; (三)通过无偿让渡方式取得股权,具备《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三条第二项所列情形的,按取得股权发生的合理税费与原持有人的股权原值之和确认股权原值; (四)被投资企业以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个人股东已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以转增额和相关税费之和确认其新转增股本的股权原值; (五)除以上情形外,由主管税务机关按照避免重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原则合理确认股权原值。 二、所有者权益的构成有哪些 所有者权益的构成有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含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其他资本公积)、其他综合收益、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等,除股份有限公司外,其他企业应设置“实收资本”科目,以核算企业实际收到投资者投入资本的增减变动情况。 三、股权转让原值如何确认 股权转让中的股权原值实际上就是股票的货币价值。 个人转让股权的原值依照以下方法确认: (一)以现金出资方式取得的股权,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与取得股权直接相关的合理税费之和确认股权原值; (二)以非货币性资产出资方式取得的股权,按照税务机关认可或核定的投资入股时非货币性资产价格与取得股权直接相关的合理税费之和确认股权原值; (三)通过无偿让渡方式取得股权,具备《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三条第二项所列情形的,按取得股权发生的合理税费与原持有人的股权原值之和确认股权原值; (四)被投资企业以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个人股东已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以转增额和相关税费之和确认其新转增股本的股权原值; (五)除以上情形外,由主管税务机关按照避免重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原则合理确认股权原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八条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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