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保险分割如下:1、以其中一方当事人为受益人的,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双方当事人有另外约定的除外;2、双方当事人均为受益人的,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3、受益人为当事人子女或其他人的,保险金为子女或他人的个人财产,不能分割。对于受益人是当事人子女的,离婚时可指定由抚养子女的一方当事人行使监护人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