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如何分割夫妻保险? |
释义 | 离婚时的保险金和保险利益分割原则:一、离婚时已产生的保险金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受益人为子女或他人的保险金不可分割。二、尚在履行期间的保险利益可选择退保或继续履行合同,退保现金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投保人以亲属为受益人视为赠与,分割按第一种情况处理。投保人以子女为受益人可参照前两种情况处理,父母一方有维持合同效力的权利。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由双方协议或法院判决处理。 法律分析 一、离婚时已产生的保险金 1、以其中一方当事人为受益人的。对于该种情况,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除非双方当事人有另外约定。 2、双方当事人均为受益人的,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是受益人为当事人子女或其他人的,保险金为子女或他人的个人财产,不能分割。对于受益人是当事人子女的,离婚时可指定由抚养子女的一方当事人行使监护人的权利。 二、尚在履行期间的保险利益 1、一方或双方为投保人并以自己、对方或双方为受益人的。 离婚时可选择退保,退保产生的现金价值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也可确定由一方继续履行保险合同,待保险事故发生后产生保险金,再把保险金按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交的保险费占所已交纳的全部的保险费的比例分出共同财产后,最后进行分割。 2、一方为投保人并以其亲属或对方亲属等为受益人的。 这种情况视为是对受益人的一种赠与,但受益人对于该项权利只是一种期待权,也不产生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如果继续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在离婚后退保,则按第一种情况进行分割。 3、一方或双方为投保人并以子女为受益人的。 对该种情况,可参照以上两种情况进行处理,但应保证父母一方享有维持合同效力的权利,即一方提出解除合同,对方提出继续交纳保险费维持合同效力的要求,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结语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和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离婚时的保险金和尚在履行期间的保险利益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对于受益人为夫妻一方的保险金,可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对于受益人为子女或他人的保险金,应视为个人财产,不可分割。对于尚在履行期间的保险利益,可选择退保并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或由一方继续履行合同并在保险事故发生后进行分割。在处理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时,应根据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合同的效力 第五百零六条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修正):第六章 保险业监督管理 第一百五十一条 保险公司的股东利用关联交易严重损害公司利益,危及公司偿付能力的,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在按照要求改正前,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可以限制其股东权利;拒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其转让所持的保险公司股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修正):第四章 保险经营规则 第一百一十五条 保险公司开展业务,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从事不正当竞争。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