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如果当事人已经达到了法定 退休年龄 ,并符合相关规定的,可以一次性补缴;否则,就不能一次性补缴;这和当事人的户口性质无关。 1、由于用人单位原因应缴未缴基本 养老保险 费的,用人单位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书面补缴申请,并提交申请补缴期间与劳动者存在 劳动关系 的证明,以及 工资 收入凭证,经确认后,可以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时,以其相应补缴年度的缴费工资基数,分别乘以办理补缴时上一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与相应补缴年度上一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比值,作为相应补缴年度的补缴基数,按历年规定的单位与个人缴费比例之和缴纳。 2、员工到达退休年龄,没有养老保险的,可以一次性满15年的养老保险,然后享受每月领取养老保险金的待遇。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 社会保险法 全文》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 工资 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