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单位性质可以分为: 1、国家行政企业; 2、公私合作企业; 3、中外合资企业; 4、社会组织; 5、国际组织; 6、外国企业; 7、私营企业; 8、集体企业; 9、国防军事企业。 单位行政、公益、管理行政主要是指具有行政执法等职能的公共机构,如城市管理监督、环境监测、土地监督等,其工作人员参照国家公务员的执行情况进行管理;公益是指为社会提供免费服务的全额拨款机构,承担公益职能,国家担保资金,不再从事商业活动;商业是指为社会提供有偿服务,获得收入的自收自支单位,根据企业模式发展,参与社会竞争,承担损益,国家财政不再承担人头资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