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果我已经购买了重疾险,但在购买时忘记告知我患有食道癌,保险公司会怎样处理? |
释义 | 法律分析: 在购买重疾险时,保险公司会要求投保人填写健康告知,如投保人忘记告知或者故意隐瞒重要的健康信息,将会影响保险公司的理赔处理。 根据《保险法》的相关规定,在投保时,投保人存在故意隐瞒重要的健康信息的行为,保险公司可以在发现后90天内解除保险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赔付责任。如果超过90天,保险公司仍需承担部分赔付责任,但可能会采取拒赔、降低赔付金额等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十三条:投保人故意隐瞒重要的事实,或者虚构重要的事实,以至于保险合同成立后,对于保险人而言,该合同不应当成立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不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合同成立后30日内,保险人发现上述情形的,也可以解除合同并不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五十三条:保险人有权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对保险标的进行核定。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故意造假的,保险人有权拒绝赔偿;未故意造假的,保险人仅就实际标的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五条:当事人一方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合同无效的,对于以此无效为前提所订立的附属协议,应当予以撤销。 综上所述,投保人在购买重疾险时要如实填写健康告知,保险公司发现投保人故意隐瞒重要信息时可能会拒绝赔偿或降低赔付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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