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老婆第一次起诉离婚她自己撤诉了,过了两年后,我老婆第二次起诉离婚,法官会判离婚吗 |
释义 | 您好,您老婆第一次起诉离婚,并非法院判决不准离婚,而是她自己撤诉。因此,您老婆第二次起诉离婚时,人民法院主要以调解为主,除非感情确已破裂,法院第一次多以判决不予离婚。这样做的目的,不仅仅是为双方当事人修复感情争取时间,更是和谐家风助推中国梦的重要举措。当然,如果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经过人民法院调解无效的,人民法院会准予离婚的。满足下列情形之一的,调解无效会准予离婚:(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当然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夫妻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相关法条】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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