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1、借款人不明的法律风险; 2、借贷用途的法律风险; 3、借款利息的法律风险; 4、借条内容不规范、不明确的法律风险; 5、款项交付不明的法律风险; 6、未作担保或未能实现担保的法律风险; 7、还款不清的法律风险; 8、诉讼时效的法律风险; 9、借贷管辖法院的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贷款通则》 第六十一条 规定各级行政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供销合作社等合作经济组织、农村合作基金会和其他基金会,不得经营存贷款等金融业务。企业之间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办理借贷或者变 相借贷融资业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