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上市公司股份代持协议合法。只要签订的合同真实有效,就受法律保护。 代持股权,又称委托持有、隐名投资或化名投资,是指实际投资者同意他人,以他人名义代表实际投资者,履行股东权利义务的一种股权或股份处置方式。 一、股份股权和股票的区别 公司的股份是以股份的形式存在的。股票是公司发行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股份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可转让的书面凭证,表明股东按其所持股份享有权利和义务”。所以我们可以知道股票是股票的书面凭证。股份是指公司资本的份额,代表投资者对公司的出资。股权是指股东根据自己持有的公司股份享有相应的股东权利,简称股权。股权分为自利权和共有权。股东自利是指股东为自身利益所享有的权利,如接受股利分配的权利。 二、如何对隐名股东的股东资格进行认定 隐名股东在请求确认其为公司股东时,需提供证据证明其与名义股东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代持股协议,同时需要注意若隐名股东以规避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为目的,如为规避法律禁止某些主体投资特定行业的禁止性规定,以他人名义投资,则隐名股东与名义股东之间签订的合同会因违反《民法典》之规定被认定无效,且不能保护此种隐名股东的股东权利。 在代持关系得以确认的情况下,隐名股东在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时,需要经过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 三、股权登记日什么意思 股权登记是一种法律行为,是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要环节。上市公司的股份每日在交易市场上流通,上市公司在送股、派息或配股的时候,需要定出某一天,界定哪些股东可以参加分红或参与配股,定出的这一天就是股权登记日。也就是说,在股权登记日这一天仍持有或买进该公司的股票的投资者,可以享有此次分红或参与此次配股。这部分股东名册由证券登记公司统计在案,届时将所应送的红股、现金红利或者配股权划到这部分股东的帐上。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