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般是可以的,只要当事人符合户口原籍地的准入政策要求,并且原籍的集体及户主都同意接收的,就是可以回原籍落户的。 需要准备的材料有: (一)基础证件(资料):当事人的户口本及身份证原件、迁出地的集体出具的同意户口迁出证明、户口迁入地的集体及户主出具的同意接收证明; (二)其他证件及资料:当事人的迁移户口申请书(出具迁移的理由)、购房入户(提供房产证)、人才引进(提供劳动合同)、夫妻投靠(提供结婚证)等; (三)带上述资料及证件,去户口迁出地的派出所户籍科,申请领取户口迁移证并注销原户籍的常住户口; (四)带上迁移证及上述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派出所户籍科申请落户。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一、户口迁入证明怎么开 开户口迁入证明:兹有xx省xx县xx镇(乡)xx村(居委会),姓名xx,性别x,民族x,出生于xx年xx月xx日,身份证号码:xx,因xx(某原因),现同意将户口迁入本村,请有关部门给予办理,特此证明。户口迁出的话,首先要去迁入地派出所(就是你准备前往的派出所)打《户籍准迁入证》然后你带着准迁入证和身份证回到你原来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打《户籍迁出证明》然后你再带着迁出证到迁入派出所办理户籍。 二、户口迁移证需要本人办理吗 (一)办理准予迁入手续,本人不去可代办,但应当备齐所有需要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必要时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二)办理户口迁出手续,本人不去可代办,代办人应为原籍户内成员中的成年人才可以,需要提供准予迁入证明(迁出地留存联)、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迁出地派出所审查符合后,开具户口迁移证; (三)办理户口迁入手续,最好本人前往,因为入户时打印的常住人口登记表需要你对其中的项目内容进行确认签字,现场采集本人人像照片录入系统,别人代替不了。此环节需携带准予迁入证明(迁入地留存联)、户口迁移证、身份证、拟入户居民户口簿(新立户的不需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