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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诉讼请求被驳回,证据不足,能否再次起诉?
释义
    当事人起诉因证据不足被驳回后,可以再次起诉,如果证据充分且符合起诉条件,法院将受理。民事诉讼中的证据类型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和勘验笔录。
    法律分析
    一、证据不足驳回诉讼请求后能否再起诉
    1、当事人向法院起诉后,因证据不足被驳回起诉的,当事人可以再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证据充分,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会立案审理案件。
    2、相关法律规定: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百一十二条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案件,原告再次起诉,符合起诉条件且不属于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四条不予受理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二、民事诉讼证据类型有哪些
    (1)书证。凡是用文字、符号、图画在某一物体上表达人的思想,其内容可以证明待证事实的一部或全部的,称为书证。
    (2)物证。凡是用物品的外形、特征、质量等证明待证事实的一部或全部的,称为物证。
    (3)视听资料。凡是利用录像、录音磁带反映出的图像和音响,或以电脑储存的资料来证明待证事实的证据,称为视听资料。
    (4)证人证言。诉讼参加人以外的其他人知道本案的有关情况,应由人民法院传唤,到庭所作的陈述,或者向人民法院提交的书面陈述,称为证人证言。
    (5)当事人陈述。当事人在诉讼中向人民法院所作的关于案件事实的叙述,称为当事人陈述。
    (6)鉴定结论。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对某些专门性问题,指定具有专业知识的人进行鉴定,从而作出科学的分析,提出结论性的意见,称为鉴定结论。
    (7)勘验笔录。人民法院审判人员为了查明案情,对与争议有关的现场或者物品,亲自进行勘查检验,进行拍照、测量,将勘验情况和结果制成笔录,称为勘验笔录。
    结语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在起诉过程中若因证据不足被驳回起诉,可以再次向人民法院起诉。只要再次起诉的案件符合起诉条件且不属于特定情形,人民法院将会受理并审理案件。民事诉讼中的证据类型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和勘验笔录等。不同类型的证据将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进行使用和审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订)》第一百二十四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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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3:4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