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穿高跟鞋开车属于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驾驶员不得有穿拖鞋、穿跟高4厘米以上高跟鞋或者赤脚和手持电话进行通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违反规定的驾驶员将要被扣除2分并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不能穿高跟鞋驾驶机动车是因为穿高跟鞋驾驶机动车,有可能会造成鞋跟卡在油门或者制动踏板的中间位置,造成无法及时刹车,造成交通事故。适用简易程序处罚的,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实施,口头告知,作出处罚决定的,填写《公安交通管理当场处罚决定书》, 当场交付当事人,告知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到指定的银行代收罚款机构,以下简称代收机构,缴纳罚款,当场收缴罚款的,同时填写罚款收据,交付当事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衍生问题: 交通违章处罚一般程序是怎样的? 1、通知当事人按照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罚; 2、由两名交通民警以上进行调查。调查时应当询问当事人、证人,并制作笔录。被询问人拒绝接受询问、签名或者盖章的,在询问笔录上注明情况; 3、书面告知; 4、对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进行复核。复核应当制作文书,由当事人和交通民警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拒绝签名或者盖章的,在文书上注明情况; 5、作出处罚决定的,制作《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应当在七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6、作出罚款处罚决定的,告知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到代收机构缴纳罚款;当场收缴罚款的,填写罚款收据,交付当事人; 7、作出吊扣、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决定的,收留机动车驾驶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