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劳动者在工地上有下列情形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内因工受伤的; 2、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3、或者工作前后,在工地上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而受伤的等。 工伤认定的程序: 1、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并提交资料,包括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关系证明、诊断书; 2、劳动行政部门收到申请之后,对资料进行审核; 3、劳动行政部门根据提交的资料以及实际情况做出是否认定为工伤的决定。 综上所述,职工在工地上受伤,应该按流程来申请工伤认定。由单位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合同等材料。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决定,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