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确认劳动关系是仲裁还是诉讼? |
释义 | 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关于确认劳动关系的争议适用于劳动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以下争议属于劳动争议,适用劳动仲裁: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其他。 一、50岁劳动仲裁不受理怎么办 管理岗位的女职工超过50岁,劳动仲裁不能不受理。只要属于劳动纠纷,劳动仲裁机构就应当受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二、可以通过哪些途径解决劳动关系纠纷 解决劳动关系纠纷的途径有: 1、协商解决。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就争议事项进行商量,使双方消除矛盾,找出解决争议的方法; 2、企业调解; 3、申请劳动仲裁; 4、法院判决。当事人任何不服裁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法院将按照的有关程序进行。 下列劳动争议适应仲裁前置程序: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释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部分社会保险争议; 7、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 8、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劳动关系后发生的纠纷。 三、什么情况下可以直接申请仲裁 在发生下列劳动争议的情况下可以依法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用人单位与职工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争议;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争议;其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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