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定抵销的有哪些情形 |
释义 | 行使法定抵销权的条件有: 1、须双方互负债务,换言之,双方互享债权。主张抵销的一方债权是主动债权,被抵销的一方债权是被动债权。 2、双方债务的给付种类、品质相同。例如,债务是否超过诉讼时效。 3、须主动债务已届清偿期,被动债权无须到期。 4、须双方的债务均不属于不能抵销的债务。 一、债权债务能抵销吗 符合法定条件的债权债务能抵销。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 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第五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 二、债务抵销生效条件有哪些 债务抵销的要件如下: 1、当事人双方互负债务。抵销发生的基础在于当事人双方互负债务。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一般因两个法律关系而发生,但也不排除当事人双方基于多个法律关系而累计的对待债权债务。 2、被抵销债务已到期。 3、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 三、债务人行使抵销权法律是怎么去规定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权: 1、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 2、债务人的债权与转让的债权是基于同一合同产生。 债权人与债务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 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 (一)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 (二)债务人的债权与转让的债权是基于同一合同产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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