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派出所抓一个人到拘留之间所有的程序都有什么?都叫什么名字??一、受理公安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或者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主动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案件,应当及时受理,并进行登记。二、调查(传唤)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的第八十二条,对于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可以强制传唤。三、决定公安机关查处治安案件,对没有本人陈述,但有证据能够证明事实的,可以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的第九十七条,公安机关应当向被处罚人宣告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被处罚人;无法当场向被处罚人宣告的,应当在二日内送达被处罚人。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应当及时通知被处罚人家属。有被侵害人的,公安机关应当将决定书副本抄送被侵害人。四、执行。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的第一百零三条相关规定,对被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送达拘留所执行。这样解释好理解吗?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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