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广州开四停四的计算方法: 外来车辆进入管制区时,无论是只行驶一天还是第二天间歇性行驶,四天后必须离开管制区。或在管制区内停止驾驶四天,以刷新新的驾驶循环。非广州市区中小客车进入广州市中心区最长连续行驶时间不超过4天,折返间隔时间应大于4天。“四停四停”的定义是指非广州市中小客车进入控制区的最大连续行驶时间不超过4天,折返间隔必须大于4天。 开四停四”管理措施具体如下: 1、管控区域内连续行驶时间最长不得超过4天(按自然日计算),再次驶入须间隔4天以上 2、“开四停四”管理措施分为行驶计算周期与停驶计算周期,计算周期以自然天数计算,不区分工作日与节假日。 3、在管控区域内行驶即触发行驶计算周期,即在行驶当天开始计算4天内,连续行驶时间最长不得超过4天,即具体可连续行驶、间断行驶、单独行驶 4、行驶计算周期结束后,进入停驶计算周期,即连续4天禁止在管控区域内行驶。期间,车辆可在管控区域内合法停放点停放或在管控区域外行驶。 法律依据 《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车辆驾驶人、车辆所有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建设、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负责有关的道路交通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