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准予强制执行是什么意思 |
释义 | 不予强制执行制度是我国执行救济制度,被执行人可以向执行法院申请不予执行该仲裁裁决或公证债权文书。 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或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人民法院受理执行申请后,被执行人可以向执行法院申请不予执行该仲裁裁决或公证债权文书。不准予强制执行的情形:明显缺乏事实根据;明显缺乏法律、法规依据;超越职权;明显违反行政目的,严重损害公共利益;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或者正当程序等。 以下财产不能强制执行: 1、被执行人及其抚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物品; 2、未公开的发明或者未发表的著作; 3、被执行人及其抚养家属用于身体缺陷所必需的辅助工具、医疗物品; 4、被执行人所得的勋章及其他荣誉表彰的物品,以及为维护公序良俗而不得执行的财产等。 财产不能被强制执行的范围: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物品、生活费用、完成义务教育所必需的物品和用于身体缺陷所必需的辅助工具、医疗物品;未公开的发明或者未发表的著作等。 在执行中,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暂缓执行及暂缓执行的期限。被执行人逾期仍不履行的,人民法院有权执行被执行人的担保财产或者担保人的财产。除此之外,唯一住房的房产也是不能强制执行的。 申请人申请强制执行应提供的材料有: 1、强制执行申请书一份; 2、证明申请人主体资格的材料一份; 3、具有强制执行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原件一份及法律文书生效证明一份; 4、被申请人财产线索清单。 申请法院执行的条件主要有: 1、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必须已经生效; 2、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具有可执行的内容; 3、申请执行人必须是法律文书规定的权利人或者权利承受人 。 综上所述,被执行人身体有病,那自然需要有医疗费用支出。根据相应司法解释规定,对于被执行人财产执行应当保留必要的生活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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