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明确落户计算时间。省外在青务工人员(包括来青投资经商人员、省外企业在青分公司的驻青员工等)在青户籍计算时间,以户口本标注的落户时间为准,计算年限截止日期为高考前。央企调入青海工作人员子女在青参加高考必须是本人及考生户籍(截止高考当年六月一日前)迁入青海连续满三年,且高中阶段在实际就读和具有青海学籍和考籍,其子女在我省参加高考当年,本人仍在青任职服务。驻青部队官兵子女在高一年级上学期十二月三十一日前将户籍迁入青海的可以在青参加高考和办理省外借读手续;高二年级上学期十二月三十一日前将户籍迁入青海的必须在青实际就读高二、高三,方可在青参加高考;高二年级上学期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后将户籍迁入的驻青部队官兵子女不得在青参加高考。法律依据:《青海省普通高考报名录取政策》的基本规定如下:(一)考生父母双方或一方及考生本人户口一并迁入我省满五周年(高考前);(二)家长在青投资经商营业执照满五周年(高考前);(三)考生在我省就读高中满三年并从高中一年级起参加了我省高中会考(学业水平考试)。
该内容由 赵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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