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未满16周岁不得驾驶电动自行车。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年满12周岁的儿童,可以驾驶自行车和三轮车,如果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当事人要满足年满16周岁,否则不能驾驶电动自行车。 一、电动车上牌需提交材料如下: 1、电动自行车登记申请表; 2、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提供委托书和双方当事人身份证明; 3、购车发票或者车辆来历证明; 4、车辆出厂合格证。 二、电动车上牌流程如下: 1、携带资料后,在车管所排队等候; 2、车主本人或代理人领取《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申请表》,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由车主本人或代理人按表格要求规范填写详实信息并核实合格证; 3、查验民警查验车辆。对电动自行车的品牌型号、车架号、电机号、颜色与合格证、来历证明进行信息比对,对电动自行车进行拓号、称重等查验车辆; 4、经查验合格的,由查验民警在《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申请表》拓号条上盖章签字,即可上牌。 综上所述,未满16周岁不得驾驶电动自行车。电动车上牌照首先要准备好上牌资料,最后去车管所办理手续,如果不符合要求,就不能骑电动自行车。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72条 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 (二)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 《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未满十二岁的儿童,不准在道路上骑自行车、三轮车和推、拉人力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