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解析: 10人以下的支部党员大会,设监票人、机票人各1名。10人以上50人以内设监票人1名、计票人2名,50人以上,监票人、机票人适量增加。 计票人可以由支委会确定,监票人由支委会提出候选人,党员大会表决通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第二条 工会组织原则,根据全国劳动大会通过之中华全国总工会章程之规定,应为民主集中制。各级工会委员会,均应由会员大会或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工会会员有根据工会章程之规定随时撤换其所选举之代表或委员之权利。各级工会委员会,应向所代表之会员群众或其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并服从上级工会组织之决议或指示。 第十三条 基层工会、地方各级总工会、全国或者地方产业工会组织的建立,必须报上一级工会批准。基层工会组织所在的企业终止或者所在的事业单位、机关被撤销,该工会组织相应撤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