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托育机构办理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社会组织、企业、事业单位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个人可以申请举办托育机构。其中事业单位出资举办的,应当经其上级主管单位批准同意;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投资举办的,应当向对其国有资产负有监管职责的机构履行备案手续。个人申请举办的,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此外,值得一提的是,企事业单位、园区和商务楼宇,面向本单位、园区和商务楼宇内职工适龄幼儿提供免费福利性托育服务的,可以申请举办托育点。 申请举办托育机构,需提交以下材料: 1、托育机构卫生评价报告 2、消防安全合格证明文件 3、食品经营许可证 4、举办者资格证明 5、场地证明,自有场所的,提供房屋产权证明;租赁场所的,提供出租方的房屋产权证明以及具有法律效力的租赁协议 6、从业人员资格证明(身份证明、学历证明、健康证明、从业资格证明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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