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战争罪和危害人类罪 |
释义 | 战争罪和危害人类罪都是国际刑事法庭管辖范围内的罪行,前者指的是国际武装冲突中的战争犯罪,后者则包括生态犯罪和种族灭绝等。这些罪行涉及人类基本价值观和人权保护,应受到严格惩处。 战争罪和危害人类罪均属于国际刑事法庭管辖范围内的罪行。前者通常指的是国际武装冲突中的战争犯罪,例如有意攻击平民、强征劳工、酷刑、奴役、强奸等,这些犯罪行为侵犯了国际人道法和人权法的基本原则。危害人类罪则更广泛,包括但不限于生态犯罪、种族灭绝、集体谋杀、奴役、强制转移人口等罪行,这些罪行不仅涉及个人行为,还对整个人类社会产生了巨大的负面影响,违反了人类基本价值观和人权保护的原则。随着国际法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国家加入国际刑事法庭并对这些罪行进行了司法追究。在国际刑事法庭管辖下的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可以被传讯、被起诉、被审判、被判定有罪并受到严厉的惩罚。 国际刑事法庭是什么?它如何处理战争罪和危害人类罪?国际刑事法庭是一种由国际条约创立的独立国际刑事法院,其目的是对涉及战争罪、危害人类罪等最严重的国际罪行进行调查和起诉。国际刑事法庭依靠地区法院和国际法院的合作,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司法追究,并根据证据和法律规定进行审判。 战争罪和危害人类罪是对全人类的极大威胁,需要得到国际社会的共同关注和打击。国际刑事法庭作为国际刑事司法机构,能够有效地维护国际法和人权法的基本原则,促进了国际刑事司法的发展。 【法律依据】: 《罗马规约》第一条 本规约旨在建立一个独立、永久、地区性的国际刑事法庭,负责调查、起诉和审判涉及战争罪、危害人类罪和侵犯日内瓦公约规定的行为等最严重的国际犯罪。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