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结婚前独自购买的房屋属于个人财产,婚后用共同财产还贷的房屋,如登记在个人名下,可以先协商解决,如协议不成,法院会认定产权登记方为房屋所有者,共同还贷款可补偿。 法律分析 (一)一方在结婚前自己出资购买的房子属于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二)一方在结婚前签订买房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的房子,如果在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而房子登记在首付房名下的,可以先协议处理。如果协议不成,法院一般认定该房子属于产权登记的一方,双方共同还贷的款项可以由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