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款合同与借条一般有什么区别 |
释义 | 借款合同与借条的区别主要体现为: 1、借款合同(书面)的成立,一般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后,双方在合同上签字(盖章),合同成立,双方当事人各持一份; 2、借条一般只由借款人写就一份,并在支付贷款时向贷款人交付。 相关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借条与欠条的有效期有什么区别 一、借条有效期: 1)如果债权人未曾主张权利的就不能开始计算时效。 2)因而其3年的普通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而义务人拒绝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 3)债权人若一直没有主张权利则适用最长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债务关系发生之日起计算20年,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二、欠条有效期: 1)没有履行期限的欠条是对双方以往经济往来的一种结算,在债务人出具欠条时,权利人就已经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了侵害,故权利人应当在欠条出具之日起两年内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 2)也就是说,没有履行期限的欠条从出具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 借条和欠条有什么区别,一般借条有效期多久 别人借的钱到底是当借条还是当欠条,必须要当借条,因为别人是欠了你钱你当然要讲借条,但是为什么欠条不行呢,欠条不过表明别人欠你这个东西,但是欠的依据,比如说他不是因为借款引起的,别人欠了你货款,你写了个欠条,这个钱因原因不是因为借款引起的,可能是因为其他原因引起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欠条与借条的区别? 欠条和借条的区别如下: 一、借条证明借款关系,欠条证明欠款关系。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则不一定是借款。 二、借条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实。欠条形成的原因很多,可以基于多种事实而产生,如因买卖产生的欠款,因劳务产生的欠款,因企业承包产生的欠款,因损害赔偿产生的欠款等等。 三、在未注明偿还日期的情况下,二者的诉讼时效期间的起始时间是不同的。对于借条,债权人的权利只有在其要求债务人偿还而被债务人拒绝时才被侵害,诉讼时效期间应从债务人拒绝偿还之次日起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期间三年。 对于欠条债务人在向债权人出具欠条时,就已构成了对债权人权利的侵害,诉讼时效期间从出具欠条之次日开始计算。 借款合同有效有什么条件,一般借款合同 符合下列条件签订的借款合同有效: 1、采用书面形式签订。 2、双方所确定的权利义务合法。 3、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 5、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6、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借条和合同法律上都有什么区别 借款合同和借条的不同: 1、借款合同的成立,一般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后,双方在合同上签字,合同成立;借条只要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后,在即时履行的情况下,贷款义务方向对方支付借款,则关系成立。 2、借条与借款合同持有文书的法律意义不同。 相关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该内容由 徐艳茹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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