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办办学许可证怎么办 |
释义 | 申请筹办民办高等学校需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交相关材料,包括办学宗旨、资金来源、学校章程等。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并报省级政府审批,备案抄送国家教育委员会。正式建校需提交省级政府审核意见、可行性论证、资金证明等材料。此外,还需提供学校组织机构、教师名单、校舍设备等信息。 法律分析 申请筹办民办高等学校,由申办者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专家参照本规定和省级人民政府的有关补充规定进行评议,报省级人民政府审批,并抄送国家教育委员会备案。 民办高等学校正式建校,由申办者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省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国家教育委员会审批。 申请筹办民办高等学校须报送以下材料: 1.学校办学宗旨、培养目标和建校方案(规模、专业设置等); 2.建校资金、办学正常经费的数量、来源渠道及证明文件; 3.学校章程;实行董事会制度的学校,还须报董事会章程和董事长、董事名单及资格证明文件; 4.已有办学条件和学校基本建设规划; 5.其他有关文件。 申请正式建校要报送以下材料: 1.省级人民政府的审核意见; 2.正式建校的可行性论证; 3.资金数量、来源及证明文件; 4.学校组织机构,领导班子、教工队伍情况和骨干教师名单及其职称、专业; 5.学校规模、学制、招生专业、人数、生源面向; 6.批准筹办学校的结业学生参加自学考试情况; 7.已有校园、校舍建筑面积、图书资料及教学仪器设备情况。 拓展延伸 办理民办办学许可证的流程和要求 办理民办办学许可证的流程和要求需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首先,申请人应当准备好相关材料,包括申请表、办学计划、财务状况证明等。接下来,将申请材料提交给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并缴纳相应的申请费用。教育主管部门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进行现场核查。如果申请符合条件,教育主管部门会发放办学许可证。在办理过程中,申请人还需遵守相关要求,如遵循办学规范、保证教育质量等。办理民办办学许可证的流程和要求可能会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建议申请人在办理前详细了解当地的相关政策和规定。 结语 申办民办高校需向省级教育部门提出申请,经评议后报省政府审批,并抄送国家教委备案。建校申请需提交办学宗旨、建校方案、资金证明等材料。正式建校需提供政府审核意见、可行性论证、师资情况等。校园建设、图书设备等也需详细说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18修正):第八章 变更与终止 第六十条 终止的民办学校,由审批机关收回办学许可证和销毁印章,并注销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18修正):第八章 变更与终止 第五十六条 民办学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 (一)根据学校章程规定要求终止,并经审批机关批准的; (二)被吊销办学许可证的; (三)因资不抵债无法继续办学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18修正):第二章 设 立 第十九条 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可以自主选择设立非营利性或者营利性民办学校。但是,不得设立实施义务教育的营利性民办学校。 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的举办者不得取得办学收益,学校的办学结余全部用于办学。 营利性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可以取得办学收益,学校的办学结余依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 民办学校取得办学许可证后,进行法人登记,登记机关应当依法予以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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