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保险法》第十三条规定,保险合同一经订立,除非另有约定或者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不得变更。但是,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的利益发生重大变化,需要调整保险金额或者保险责任的,可以协商变更保险合同。因此,在保险期间内,重疾险可以根据被保险人的需要进行保障内容的调整。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三条:保险合同一经订立,除非另有约定或者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不得变更。 2.《保险法》第四十四条:被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保险费,并在保险合同期限内履行报告、告知义务。被保险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保险费的,保险人可以解除保险合同;被保险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履行报告、告知义务,致使保险人不能及时了解保险风险程度的,保险人可以解除保险合同。 3.《保险法》第四十六条: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的利益发生重大变化,需要调整保险金额或者保险责任的,可以协商变更保险合同。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唇腭裂属于人身损害范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