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支取住房公积金? |
释义 | 首先提供个人真实身份证和复印件,根据公积金用途补充材料到职工最初公积金缴存开户的部门办理;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核确认符合提取条件且证明材料合法真实后会在自提交申请之日起的3个工作日内通知本人;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办完提取手续后就会把钱打到指定银行的个人储蓄账号上。本人提供个人的真实身份证及其复印件,而且,需要根据支取住房公积金的不同目的,分别提供不同的、相应的证明材料,之后需要到所在的单位领取并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确定所提交的证明材料是否是真实并且合法的。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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