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主要经过以下程序:一、发起人发起并签定设立协议。二、订立公司章程。三、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四、办理公司设立前置审批。五、出资验资。六、申请设立登记。成立公司需要批准的,应在批准后90日内申请登记,并提交相关材料。七、登记发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十七条设立公司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或者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报送批准前办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并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公司名称报送批准。 第二十五条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凭公司登记机关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刻制印章,开立银行账户,申请纳税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