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重疾险拒赔既往恶性肿瘤,是否有法律依据?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保险合同约定,重疾险通常只承保新发生的疾病,对于既往恶性肿瘤,保险公司可能会拒绝理赔。如果投保人认为保险公司的拒赔行为违法,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保险合同中的条款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不得损害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合同法》第十一条规定:当事人有权自愿订立合同,并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合同应当有明确的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等基本条款。 3.《民法典》第八百三十三条规定: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保险义务。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有权依照保险法律、行政法规和合同约定,要求保险人承担保险义务。 综上所述,对于重疾险拒赔既往恶性肿瘤的情况,在保险合同约定符合法律的前提下,保险公司可能有权拒绝理赔。但如果投保人认为保险公司的行为违法损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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