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在赔付重疾险时,会对被保险人的病史进行调查。若被保险人隐瞒了病史,保险公司可拒绝赔付。但若被保险人已经在购买保险时如实告知,且该疾病不在保险条款中明确排除,保险公司应予以赔付。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六十三条:保险合同生效后,被保险人对该合同项下的风险发生了变化,应及时通知保险人。被保险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通知义务,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对于保险合同有效期内的保险金给付有权减少或者不给付。 2.《保险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有关风险的情况。被保险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告知义务,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对于该保险合同有效期内的保险金给付有权减少或者不给付。 3.《重大疾病保险专项业务规定》第十六条:保险公司应当在投保前告知被保险人在投保时应当如实告知已知情况的义务,并告知被保险人隐瞒病史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的后果。 4.《重大疾病保险专项业务规定》第二十五条:保险公司不得将被保险人在投保时如实告知的病史或者健康情况视为保险事故排除条款。 因此,被保险人在购买重疾险时应如实告知自己的病史,若被保险人已经如实告知且该疾病不在保险条款中明确排除,保险公司应予以赔付。若被保险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通知或告知义务,或该疾病在保险条款中明确排除,保险公司有权减少或者不给付保险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