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户籍(含蓝印户口)儿童: (1)户口簿; (2)住房证明:房产证,或购(租)房合同,或居住单位周转房证明(需同时提交父亲或母亲在该单位的工作证); (3)《计划生育服务证》(蓝印户口儿童交父母在现居住街道办理的计划生育证明)。 2、暂住户口儿童: (1)出生证或户口薄; (2)父母暂住证(一年以上)、申请学位儿童的暂住证; (3)住房证明; (4)父母在现居住街道办理的计划生育证明。 另外:属于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子女,在申请学位时除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外,还应出具享受优惠政策的相关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