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房产证的房子怎么过户给孩子 |
释义 | 没有房产证的房子是不能过户给孩子的。所谓过户,就是办理房产证登记内容的变更手续,没有房产证自然也就谈不上过户。而且根据法律规定,未依法取得房产证的房子是不能转让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规定,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 (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 (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 (四)分割、合并协议; (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 (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八)其他必要材料。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 一、房产过户手续要提交哪些材料 房产买卖办理过户手续应当到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递交不动产转移登记材料。 根据我国《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 (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 (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 (四)分割、合并协议; (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 (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八)其他必要材料。 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 二、房屋继承权过户手续有哪些 房屋的继承权的手续有:1、当事人到不动产登记机关申请登记。2、提交死亡证明材料、分配协议或生效的法律文书。3、填写登记申请书。4、登记机构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第六十一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