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时陪嫁过来的嫁妆需要退还吗 |
释义 | 离婚时陪嫁过来的嫁妆属于女方婚前财产,离婚需要退还。 婚前明确约定是赠与女方的除外,是女方的婚前财产;如果嫁妆是属于赠与,便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的话在离婚时是要分割。另外,如果双方都没有过错,婚后的夫妻共同财产平分,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仍然归个人。注意如果是婚前女方带来的嫁妆,那么离婚的时候,是需要归还女方的;如果两个人结婚时间不长,由于男方的过错,导致两人离婚,那么嫁妆也要归还女方。 彩礼如果存在下列情况的应当返还: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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