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收养的孩子有出生证明可以上户口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 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第九条 婴儿出生后,在申报出生登记前死亡的,应当同时申报出生、死亡两项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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